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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晓琼律师

来源:法律尽职调查

时间: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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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晓琼,女,汉族,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0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后,正式成为专职执业律师,现为河南安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

  执业以来办理大量民商事案件,涉及房地产纠纷、各类建筑工程纠纷、融资等诉讼与非诉法律事务,熟悉工程实务,建筑纠纷的成因和预防措施及证据表现形式,能够为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等提供建设工程从招标到竣工验收的所有环节的非诉及诉讼法律服务,擅长索赔和反索赔法律服务,对项目融资有一定的操作经验。在办案过程中,注重理论联系实践,侧重于对房地产纠纷及金融领域以及工程建筑纠纷的研究及处理,案件条理清晰、法律思维严谨,准确判断案件的切入点并使法律理论与个案有效结合。对项目融资具有完备的操作方案,多次协同相关机构为委托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交易商协会成功发行融资工具出具法律意见书。主攻方向:建筑房地产法律事务及公司金融法律事务。执业箴言:根据法律说理,忠于法律。

  现担任及曾经担任法律顾问的单位:郑州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瑞祥小区一期2#地块开发建设项目、瑞绣一期(1#、2#地块))、河南省科技馆新馆建设项目、铁道警察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郑州启元置业(“美景天城”项目)、河南惠泰城乡建设有限公司(惠济区老鸦陈、张砦、双桥棚户区改造PPP建设项目)、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券业务律师库成员、郑州北晨房地产有限公司、河南嵩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欧华建业国际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开封项目部等。
  办理的成功案件及法律事务包括:为郑州市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功注册发行2017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法律服务;为郑州市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功发行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法律服务;为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少年科技馆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为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融资工具(中期票据、短融等)提供法律服务;宝丰县永顺铝土有限公司诉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河南扶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与林友乐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连霍高速加宽项目部与张松苗等侵权纠纷,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与河南新乡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黄剑波申请撤销新安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案,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与吕清明侵权赔偿纠纷,黄真银诉浙江广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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