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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律尽职调查
时间:201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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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05年李辉与刘陆平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就位于西城区的房屋一套以及价款等进行了约定。同日,李辉向刘陆平出具收款条一份,证实收到房款34万元。 诉讼情况:2012年12月刘陆平起诉李辉至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一审判决李辉败诉。随后上诉至北京市二中院维持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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